9CaKrnJDAWn hope.huanqiu.comarticle如何正确进行残障事务报道/e3pmh4858/e7o8kso2r编者按: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每时每刻都有热点事件爆发,各方观点百花齐放,新闻形式推陈出新的速度也已十分可观。然而,针对残障人士的报道却还在“身残志坚”、“树典型”、爱心助残的千篇一律中徘徊,打破常规的试探变得尤其艰难。如何正确理解残障人士的行为和需求?如何帮助残障群体发声?如何恰当地通过媒体力量保护残障者不受侵害?如何传递残障群体权利意识?这些问题的解决将给残障报道突破瓶颈指明正确方向。在当今时代,大众媒介-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媒介在影响公众的态度和观点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赋予大众媒介“提高意识”的重要使命。多年以来,我国大众媒介在在提高公众认识残障人群的权利方面已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报道对残障人群的发展存在着不少误区或误解,甚至少数报道存在着基于残疾的歧视,如标题“狠心父母丢弃男婴,外表无明显残疾”,“非哑巴非弱智非残疾人,委员关注孤独症儿童生存状况”等。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和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共同开展对残障报道的研究。在2008-2012年的1468篇报道中:1)报道主题大都集中于残障人残疾本身及其健康或康复方面,忽略了报道残障群体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其相互影响等重要方面;2)残障人群的形象多被呈现为沉默的“客体”,且少数报道将其视为“社会负担”或“可怜的人群”;3)大多数“帮扶”新闻和有关家庭、企业或社会支持的报道局限于“献爱心”或“孝心”,缺少从权利视角对残障人群的困境的深入分析;4)有关残障人群就业、职业发展、工作表现的报道较少;5)缺少残障人群参与公共事务的报道;6)有关中国农村的报道不超过10%,而中国有75%的残障人口生活在农村;7)消息来源有较大的局限性,极少有消息来源于残障NGO或残障人士。只有以符合《公约》宗旨的方式报道残障事务,才能达到促进建立一个多元的平等社会的目的。残障议题报道手册,有以下几点值得媒体同仁注意:·宣传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有残疾人存在这一信息。他们的情感、兴趣、天赋、技能和行为的范围与其他人相同,因此他们应该被塑造得在个性和经历上具有多样性。·只关注残疾人的缺陷或把残疾人当做需要被“治愈”的人来对待的模式被称为残疾的医疗模式,这种方式往往忽略了残疾人的能力。相比之下,社会模式认为阻碍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障碍是由社会的组成和发展形式、对残疾人的态度和错误的假设、以及残疾本身综合作用产生的。·无论残疾与否,健康对于每一个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健康并不是唯一的或最重要的问题。残疾人参与工作和社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远不止残疾本身,同时也取决与残疾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无障碍是和设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无障碍应该考虑到每个人的需求,无论他是否残疾。例如在十字路口处的颜色和语音信号、音调对比、路面、助听系统(即环绕系统)、信息显示和方位指示牌等。好的无障碍环境可以为每个人提供方便 。·建议像报道非残障人群一样报道残障人群的日常生活,如体育运动不仅在残奥会时进行报道,也应报道其日常的运动、健身、游戏、艺术创作等活动,深入残障人群的生活,发掘其融入社会的能动性并进行报道。避免煽情与刻板印象式的报道方式。·献“爱心”或“孝心”是个人的道德行为,不是一种有关权利的制度保证,在献“爱心”或“孝心”的同时也可能使残障人群更加边缘化,进一步忽略了甚至剥夺了残障人群独立生活和贡献社会的可能性。·增加残障人群就业、职业发展的报道。帮助公众消除残障人群只能做按摩等职业等的刻板印象,提供多元的职业形象。·在采访中要与残障人士平等相处,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关爱”。任何不平等的态度,任何强加于他们的“爱”,也是对他们的歧视。1387328940000责编:yefang《有人》杂志138732894000011["9CaKrnJAMQO"]//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3/1217/20131217032159485.jpg
编者按: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每时每刻都有热点事件爆发,各方观点百花齐放,新闻形式推陈出新的速度也已十分可观。然而,针对残障人士的报道却还在“身残志坚”、“树典型”、爱心助残的千篇一律中徘徊,打破常规的试探变得尤其艰难。如何正确理解残障人士的行为和需求?如何帮助残障群体发声?如何恰当地通过媒体力量保护残障者不受侵害?如何传递残障群体权利意识?这些问题的解决将给残障报道突破瓶颈指明正确方向。在当今时代,大众媒介-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媒介在影响公众的态度和观点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赋予大众媒介“提高意识”的重要使命。多年以来,我国大众媒介在在提高公众认识残障人群的权利方面已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报道对残障人群的发展存在着不少误区或误解,甚至少数报道存在着基于残疾的歧视,如标题“狠心父母丢弃男婴,外表无明显残疾”,“非哑巴非弱智非残疾人,委员关注孤独症儿童生存状况”等。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和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共同开展对残障报道的研究。在2008-2012年的1468篇报道中:1)报道主题大都集中于残障人残疾本身及其健康或康复方面,忽略了报道残障群体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其相互影响等重要方面;2)残障人群的形象多被呈现为沉默的“客体”,且少数报道将其视为“社会负担”或“可怜的人群”;3)大多数“帮扶”新闻和有关家庭、企业或社会支持的报道局限于“献爱心”或“孝心”,缺少从权利视角对残障人群的困境的深入分析;4)有关残障人群就业、职业发展、工作表现的报道较少;5)缺少残障人群参与公共事务的报道;6)有关中国农村的报道不超过10%,而中国有75%的残障人口生活在农村;7)消息来源有较大的局限性,极少有消息来源于残障NGO或残障人士。只有以符合《公约》宗旨的方式报道残障事务,才能达到促进建立一个多元的平等社会的目的。残障议题报道手册,有以下几点值得媒体同仁注意:·宣传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有残疾人存在这一信息。他们的情感、兴趣、天赋、技能和行为的范围与其他人相同,因此他们应该被塑造得在个性和经历上具有多样性。·只关注残疾人的缺陷或把残疾人当做需要被“治愈”的人来对待的模式被称为残疾的医疗模式,这种方式往往忽略了残疾人的能力。相比之下,社会模式认为阻碍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障碍是由社会的组成和发展形式、对残疾人的态度和错误的假设、以及残疾本身综合作用产生的。·无论残疾与否,健康对于每一个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健康并不是唯一的或最重要的问题。残疾人参与工作和社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远不止残疾本身,同时也取决与残疾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无障碍是和设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无障碍应该考虑到每个人的需求,无论他是否残疾。例如在十字路口处的颜色和语音信号、音调对比、路面、助听系统(即环绕系统)、信息显示和方位指示牌等。好的无障碍环境可以为每个人提供方便 。·建议像报道非残障人群一样报道残障人群的日常生活,如体育运动不仅在残奥会时进行报道,也应报道其日常的运动、健身、游戏、艺术创作等活动,深入残障人群的生活,发掘其融入社会的能动性并进行报道。避免煽情与刻板印象式的报道方式。·献“爱心”或“孝心”是个人的道德行为,不是一种有关权利的制度保证,在献“爱心”或“孝心”的同时也可能使残障人群更加边缘化,进一步忽略了甚至剥夺了残障人群独立生活和贡献社会的可能性。·增加残障人群就业、职业发展的报道。帮助公众消除残障人群只能做按摩等职业等的刻板印象,提供多元的职业形象。·在采访中要与残障人士平等相处,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关爱”。任何不平等的态度,任何强加于他们的“爱”,也是对他们的歧视。